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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
联系人:李超(销售科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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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6-0316-2723728
手机:1321549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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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采购须知
点击次数:459 更新时间:2021-09-16

电缆采购须知:

型号规格以及数量必须准确,双方商谈价格一致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必须为双方盖章签字双方各执一份,我公司规定,购买电缆需支付30%定金才可下单生产同时合同生效,如因非厂家原因款项拖付的,工期顺延,还有就是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延期或停工,工期顺延或协商处理。

价格的准确性

签订合同或者支付预付款的订单双方不可中途随意更改价格

型号更改

关于型号或者规格的更改我厂做出以下处理,因误报、协商一致后经发现的预付款已经支付的1天内可更改否则按照原合同生产。

生产完毕由接单经理负责同志客户付清尾款安排发货,过程中因用户提供错误地址产生的二次费用用户自行承担

货物到达后需仔细的检查外观是否完好,如发现可拒收或及时联系我们,一经提货后发现破损的自行承担与我厂无关。

货物到达后10日内对质量产生疑问的及时联系我厂进行下一步协商处理。

除常规型号范围的加工定制产品质保期协商,其余保质期均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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