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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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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FR/SA-0.6/1KV-19*2.5橡套电缆* CEFR/SA-0.6/1KV-19*2.5橡套电缆执行GB9332(IEC92-356)标准、符合 JB T8141.2-1995 规格数据表。 电缆具有符合GB2951.19耐燃烧范围。 二、用途: 本产品适用于各种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台等水上建筑物传输及电器控制。 三、使用条件: 1、电缆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70℃。 2、额定电压为450 750KV,敷设时电缆的小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四、电缆的型号和名称: CEFR、CEFRP、CFR、CER、CERP、ZR-CEFR、ZR-CEFRP、ZR-CFR、CEFR DA、CEFR82 DA、CEFR SA、CEFR82 SA、CXFR、CFR-0.6 1KV、CXR、ZR-CXR、ZR-CXFR、ZR-CEFR DA、ZR-CEFR82 DA、ZR-CEFR SA、CEFR80、CEFRP80、CFR80、ZR-CEFR80、ZR-CEFRP80、用途:本产品适用于各种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台等水上建筑物传输电能用。使用特性:电缆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85℃,额定电压Uo/U 为0.6/1KV。敷设时电缆小弯曲半径如下:金属屏蔽铠装型为电缆外径的6倍。非铠装型,外径小于等于25mm时为电缆外径的4倍,大于25mm为电缆外径的6倍。型号名称CEFR/DA 乙丙绝缘氯丁护套船用电力软电缆,DA型,连接移动电器用。五、技术要求CEFR电缆,CEFR船用电缆,CEFR船缆1、应能经受单程30000次曲线试验。2、电缆应能经受交流电压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击穿。3、电缆线芯结构,绝缘电阻,绝缘和护套厚度及重量应符合GB9331.2-88的规定 。六、交货要求 1、电缆交货长度三芯及以下和导体截面不大于2.5平方,应不小于150米,其他电缆100米。2、允许长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电缆交货,但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长度的10%。3、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长度电缆交货。 2、短路时(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高温度不超过: 交联聚乙烯绝缘船用电力电缆为250℃ 热塑性聚烯烃绝缘船用电力电缆为250℃ 聚氯乙烯绝缘船用电力电缆150℃ 3、交联聚乙烯绝缘与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的敷设温度应不低于0℃,其小弯曲半径单芯电缆为2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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